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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男教师性侵女童 以抹药之名进行猥亵被判三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2-04 11:31:17  阅读:439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陈浩民

性侵女童的新闻在网上频频被曝出,学校和家长到底应该怎么做,才能有效地保护孩子呢?近日,又有性侵女童的消息传出,被告人获刑...

性侵女童的新闻在网上频频被曝出,学校和家长到底应该怎么做,才能有效地保护孩子呢?近日,又有性侵女童的消息传出,被告人获刑三年遭到网友的抗议。

据报道,2017年6月1日15时22分,被告人王某(男,系任丘市某幼儿园教师),以所负责看管班级王某某(女,四岁半)大腿部痒给其抹药为名,将该女童从所在班级哄骗至该幼儿园北侧东边第一间宿舍内,让王某某躺在床上,给其脱掉内裤,摸其私处,进行猥亵。案发后,王某对其犯罪事实拒不供认。

受案后,任丘市检察院未检部高度重视,迅速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审查核实。

一是及时提前介入侦查,严把证据关。因该案系零口供案件,面对被害人年龄偏小、直接证据少的情况,办案人员指导公安机关,从多方面进行证据补强,特别是将王某的身份作为重要情节进行补证,做到证据确实充分。

二是庭审中有力指控犯罪。面对被告人拒不认罪、不承认自己系特殊职责人员、辩护律师作无罪辩护的情况,公诉人有条不紊充分运用证人证言、监控录像、幼儿园会议记录、教育部门规章制度等多方面证据对犯罪事实进行论证,并将其身份作为从重处罚重要情节进行指控,从严提出量刑建议。最终任丘市人民法院对我院的指控全部予以认定,以王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三是充分履行检察职责,将监督职能向案后。该案判决后,任丘市检察院及时向任丘市教体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对全市幼儿园进行全面督查,并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管理,全面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并将该检察建议报市委、市人大。该建议得到市领导及教体局高度重视,于12月4日召开专门会议制定督查方案,取得较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