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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法院来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9-09 02:02:55  阅读:333 来源:新浪科技 作者:何静

8月18日,工作人员通过诉讼服务自助终端演示网上立案申请流程。新华社发           南都讯 昨日上午,筹备7个月的中...

8月18日,工作人员通过诉讼服务自助终端演示网上立案申请流程。新华社发           

南都讯 昨日上午,筹备7个月的中国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成立,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浙江省委书记车俊共同为杭州互联网法院揭牌。

在揭牌仪式上,杭州互联网法院院长杜前带领5名员额法官进行宪法宣誓。

据了解,杭州互联网法院以当地铁路法院为基础,管辖范围为杭州市辖区内的的涉互联网一审案件。审理案件类型涉及互联网购物、互联网著作权侵权纠纷、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侵权纠纷等6类。将探索用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使当事人通过互联网,足不出户就能完成诉讼。

女院长带5名法官宣誓就职

公开消息显示,杭州互联网法院目前入员额的法官共有6人。

值得的是,杭州互联网法院首任院长杜前是一位女法官。她今年44岁,此前曾任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杭州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实施方案,6名法官需要审理杭州市辖区内的涉互联网一审案件。也就是说,杭州互联网法院为一审法院,二审则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在管辖案件类型上,南都记者了解到,杭州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辖区内互联网购物、服务、小额金融借款等合同纠纷;互联网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人格权纠纷;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侵权纠纷;互联网域名纠纷;因互联网行政管理引发的行政纠纷6类案件。

“全程在线”是最大变革

南都记者了解到,互联网法院办案与传统法院有诸多不同,例如,起诉时将通过实名认证软件核实当事人身份。如法院认为确有必要,也会结合线下传统方式,进行身份确认。开庭则会采用当事人持身份证在线验证的方式核实身份,并将通过正在研发的人脸识别系统,辅助进行身份验证。

在举证质证方面,互联网法院产生并存储在网络平台的电子证据,可以从网络平台一键式导入。非电子证据,可以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转化为电子证据提交。对已上传至杭州互联网法院平台的证据,当事人可以直接在线以文字方式发表质证意见,开庭时也可以补充质证意见。

此外,互联网法院平台上嵌入了语音识别系统,会将庭审录音自动转化为电子笔录,在庭后向当事人发送进行核对。当事人对笔录有异议的,可向书记员发送修改信息。在核对无误后,在线进行笔录确认。

杜前表示,新成立的互联网法院“全程在线”,老百姓从起诉到法院立案、送达、开庭都是全程在线,最关键的庭审也是在网上。“相当于把现在物理的法庭搬到了网络空间,这是最大的变革。”

有法学专家认为,互联网法院是以“涉网纠纷在线审”的思路,对现有诉讼进行全流程再造,制定一套标准化的新型互联网审判方式,包括诉讼规程、庭审规范、当事人操作指南等。

不仅如此,杭州互联网法院也配备了满足网上诉讼的硬件设施。有记者实地探访看到,杭州互联网法院有人工立案接受平台、全电子化的导诉台以及机器人的扫描仪器,可实现证据材料自助扫描提交一体化。还有电子证据平台提供实时电子数据,可以实现电子证据平台的数据在用户诉讼时传输至法院。

链接

互联网法院第一案:

甄嬛传作者诉网易侵权 远程视频庭审约20分钟

昨日上午,杭州互联网法院揭牌成立后首次开庭,通过远程视频审理了“甄嬛传作者诉网易著作权侵权案”。

据了解,原告吴雪岚,笔名流潋紫,为中国作协会员,浙江省网络作家协会副主席,代表作品《后宫甄嬛传》。

2017年3月,原告发现被告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和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未经授权,在其经营的网站“网易云阅读”上通过收取费用的方式非法向公众提供其作品《后宫甄嬛传》的在线阅读服务。

原告代理人认为,两被告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通过信息网络使用传播其作品严重侵犯其著作权,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删除涉案作品,共同赔偿原告15万元人民币,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被告代理人表示,“网易云阅读”在线阅读均经授权。原告曾将《后宫甄嬛传》授权给蓝狮子公司,蓝狮子公司再转授权给网易,后原告终止与蓝狮子公司的授权,但网易公司对此并不知情,请求驳回原告起诉。

本案借助远程视频审理,庭审画面清晰、语音连贯。原被告同意调解之后,点击电脑屏幕上的“确认”,确认庭审笔录,整个庭审历时20分钟左右。

图解“互联网法院”

设立依据

6月28日,中央深改组召开第36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

筹备过程:今年1月,杭州互联网法院以杭州铁路法院为基础开展筹备建设。截至6月20日,该法院共收到涉网案件申请1896件,正式立案1446件

人员配置

入额法官6人

杭州互联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杜前

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章浩、王江桥

审判员:潘晓、沙丽、黄忻

案件类型

1.互联网购物、服务、小额金融借款等合同纠纷

2.互联网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3.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人格权纠纷

4.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侵权纠纷

5.互联网域名纠纷

6.因互联网行政管理引发的行政纠纷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杭州互联网法院管辖其他涉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

如何审案

起诉:通过实名认证软件核实当事人身份。如法院认为确有必要,也会结合线下传统方式,进行身份确认

开庭:采用当事人持身份证在线验证的方式核实身份。为了更好地验证身份,杭州互联网法院正研发人脸识别系统,辅助进行身份验证

提交证据:互联网法院产生并存储在网络平台的电子证据,可以从网络平台一键式导入;非电子证据,可以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转化为电子证据提交

形成笔录:互联网法院平台上嵌入了语音识别系统,将庭审录音自动转化为电子笔录,在庭后向当事人发送进行核对。当事人对笔录有异议的,可向书记员发送修改信息。在核对无误后,在线进行笔录确认

“第一案”

甄嬛传作者诉网易侵权

采写:南都记者 程姝雯 实习生 刘嫚